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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1月07日 15: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和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行政区域和平区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7日 15: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07日至2026年01月15日
每日上午:23:59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5甲二楼开标室。 (南市场和平交警二大队后身,沈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东侧)
预算金额¥31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铁燕
项目联系电话 024-22876470
采购单位沈阳市和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7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22878226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十五甲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22876470
附件:
附件1JH25-210102-00258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doc
公告信息
 
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1-07

  
项目概况

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2-00258
项目名称: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50000
最高限价(元):31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服务满意,采购人可以通过一年一续签的方式,续签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两次,总服务期限(含初始期限)不得超过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7日23时59分至2026年01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5甲二楼开标室。 (南市场和平交警二大队后身,沈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数字认证(CA认证)证书、电子设备进行解密,或开标现场远程解密,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和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74号
联系方式:22878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十五甲
联系方式: 024-22876470
邮箱地址:HPCGZX@126.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红霞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铁燕
电  话: 024-22876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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