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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市本级、汉滨区财政资金投资项目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2026年01月07日 15:3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市本级、汉滨区财政资金投资项目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安康市财政局
行政区域安康市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7日 15: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0002年11月30日至0002年11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征集文件
开标时间0002年11月30日 00:00
开标地点详见征集文件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霞
项目联系电话3219518
采购单位安康市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汉滨区大桥南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3219518
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市本级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9250986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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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安康市市本级、汉滨区财政资金投资项目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安康市财政局委托,拟对安康市市本级、汉滨区财政资金投资项目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一)征集单位信息

名 称:安康市财政局

地 址:汉滨区大桥南路17号

联 系 人:吴小霞

联系电话:3219518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安康市财政局院内北二楼

联 系 人:综合科

联系方式:0915-3235258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安康市市本级、汉滨区财政资金投资项目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K6109012025000011

3.征集项目简介: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安康市财政局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拟对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重点对100万元以上的新(改、扩)建基本建设项目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和预算评审服务,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安康市市本级、汉滨区财政资金投资项目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安康市市本级、汉滨区财政资金投资项目评审服务 评审咨询服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征集人 类型
1 安康市财政局 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安康市市本级、汉滨区财政资金投资项目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即投标截止前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 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 社保缴纳证明 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 书面声明 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 主体信用查询记录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开标时间近3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 非联合体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出具非联合体声明)。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6年01月08日 2026年01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1:59:59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投标(响应)管理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www.ccgp-shaanxi.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供应商用户使用手册及操作视频(下载地址:https://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并严格按照使用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管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开标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今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5)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首页→右侧智能客服

  技术支持电话:029-96702

  CA联系电话:①陕西CA:4006369888; ②西部CA:4008-600271拨0; ③华测CA:400-620-2211

  CA及签章服务:

CA办理流程及各CA厂商电话,请前往“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CA办理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

供应商需参考《CA办理指南》,办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的证书及签章 ,切勿选择“陕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理临时证书,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选择此临时证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无



征集人: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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