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2026年01月07日 16:1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乌恰县审计局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7日 16:1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1月07日至2026年01月14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27日 11:00 | ||
| 开标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佟庆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67696669 | ||
| 采购单位 | 乌恰县审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恰县健康路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万邦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67696669 | ||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新疆万邦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征集人地址:阿图什市友谊北路26号移动公司对面
征集人联系人:佟先生
征集人联系方式:18167696669/18299625996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乌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QZFCG(ZB)-2025-106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乌恰县下的全部采购单位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 1 | 乌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35% | 25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审计等相关内容。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5)投标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
(7)项目负责人需持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6-02-01 00:00:00 至 2028-02-01 00:00:00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2026年01月07日至2026年01月14日 ,每天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 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框架协议”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或者点击征集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后的“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供应商身份账号,直接获取征集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1月27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采用固定收费标准,本项目按照入围供应商5000元/家的标准收取。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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