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清丰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框架协议)公开征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6年01月13日 15:0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框架协议)公开征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清丰县财政局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01月13日 15: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2月0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3日 10:00
开标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庆延
项目联系电话17539379008
采购单位清丰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清丰县文化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893268606
代理机构名称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延庆镇东街27号3幢1层1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539379008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清丰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框架协议)公开征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清采公开-2025-15
2、项目名称:清丰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框架协议)公开征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最高限价:8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4109005080D04620001001 清丰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框架协议)公开征集项目(二次) 800000 8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造价咨询征集单位20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4、质量要求:满足征集人需求及国家、行业要求;
5、服务地点:征集人指定地点;
6、标包划分:共计一个标包;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 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供应商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竣工结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已退休需提供退休证)。
4、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14日 至 2026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下载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2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2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流程:供应商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s://www.pysggzy.cn/)
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政府采购”进行登录,选择所投项目,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如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2、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需由供应商按时进入网络与本项目相匹配网上开标室, 按指令进行解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注:使用 IE 浏览器)。插入 CA 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全部解密完成,系统自动唱标。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丰县财政局
地址:清丰县文化路
联系人:王一博
联系方式:15893268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庆镇东街27号3幢1层105
联系人:卢庆延
联系方式:17539379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庆延
联系方式:17539379008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