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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及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事故施救清障和违法扣留车辆拖移停放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2026年01月21日 17:3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及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事故施救清障和违法扣留车辆拖移停放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1月21日 17:3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2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00
开标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响应文件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杭建咨询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锦北街道马溪路6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858165975
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征集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马溪路667号

征集人联系人:俞周耀

征集人联系方式:13588080819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及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事故施救清障和违法扣留车辆拖移停放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JLA-2026-001(代-ZC)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需求:      

序号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预估采购数量
1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及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事故施救清障和违法扣留车辆拖移停放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99.99%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2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2026年02月1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      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响应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 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征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
4.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须执行的所有政策。
4.2 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4.3 未按征集公告规定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征集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征集文件。
4.4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具体详见https://edu.zcygov.cn/live?utm=a0018.2ef5001f.0.0.1939d340e5db11ea867fb57c149ddb61;
(2)框架协议模块相关操作,供应商可进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beijing&manualId=251&topicId=1447)学习。
(3)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4.5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响应文件(线上)。
4.6 中标供应商应在框架协议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4.7 采用联合体的获取征集文件时由主体单位获取,根据系统上要求添加联合体成员。
4.8本项目为框架协议第一阶段供应商征集,预算金额以实际为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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