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准噶尔盆地绿洲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6-2029年)初步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1月30日 16:3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准噶尔盆地绿洲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6-2029年)初步设计
品目

采购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1月30日 16:3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9日至2026年02月0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0:30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3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鲜、王兵兵
项目联系电话13659960273、13619918686
采购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塔城市六合大厦F区7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1-6267160
代理机构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59960273、13619918686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准噶尔盆地绿洲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6-2029年)初步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D-ZC2026004-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准噶尔盆地绿洲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6-2029年)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300000

最高限价(元):3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准噶尔盆地绿洲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6-2029年)初步设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建设规模:2026-2029年建设总任务为636.4992万亩,其中人工造乔木林0.05万亩,人工造灌木林0.1万亩,退化林修复1.2937万亩,工程固沙0.5万亩,封山(沙)育林59.3100万亩,人工种草10.24万亩,草原改良67.81万亩,草原围栏497.1955万亩。
采购范围: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含外业调查、数据整理、初步设计文本、概算书、工程图册等),设计成果应达到作业设计的深度,并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查且获取批复文件,设计单位派驻设计代表不少于2人,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相关问题;项目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并参与后期专项验收、阶段验收、交竣工验收等工作及本工程设计所涵盖的其他配套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含外业调查、数据整理、初步设计文本、概算书、工程图册等),设计成果应达到作业设计的深度,并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查、获取批复文件。
(2)后续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9日2026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交易方式,采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方式;
(2)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上传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投标人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投标人在投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审”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标书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审”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7)本项目同级监督部门:塔城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901-6249475。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新疆塔城市六合大厦F区7楼

联系方式:0901-6267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6层

联系方式:13659960273、13619918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鲜、王兵兵

电 话:13659960273、13619918686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