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购买执法辅助力量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2月09日 00: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购买执法辅助力量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6年02月09日 00: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2月09日至2026年02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2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48号4层
预算金额¥5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腾
项目联系电话021-52137001-6005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广中西路120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63537110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48号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1-52137001-6005

    项目概况

 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购买执法辅助力量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2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000251208159429-06305788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购买执法辅助力量

预算编号: 0626-00005409, 0626-K00005410 

预算金额(元): 5200000元国库资金:52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5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购买执法辅助力量 

   数量:2 

   预算金额(元):5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更好地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能,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依照《静安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及《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购买第三方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公开招投标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执法辅助力量72人,协助开展日常执法辅助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具有上海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本市注册的保安服务单位,须在上海市公安局备案并提供上海市公安局出具的《外省市保安服务公司登记备案证明》。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9日2026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2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48号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须事前致电提醒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电话形式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400-881-7190。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

地 址:广中西路1207号

联系方式:021-63537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48号4层

联系方式:021-52137001-6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腾

电 话:021-52137001-6005





 

潜在供应商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