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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灯社会化维护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6年02月28日 15:2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信号灯社会化维护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6年02月28日 15: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2月28日至2026年03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4日 09:15
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预算金额¥524.65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鹏、蔡志成、俞立燊、郑欣、郑文华、谢绍当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采购单位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8702797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7677863
附件:
附件1信号灯社会化维护项目([350101]MZZJ[GK]202501620260204001)-文件集.zip

项目概况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101]MZZJ[GK]2025016、信号灯社会化维护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信号灯社会化维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4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MZZJ[GK]2025016

项目名称:信号灯社会化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46,550.00元

采购包1(鼓楼区信号灯社会化维护):

采购包预算金额:1,428,85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28,85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3020000-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鼓楼区信号灯社会化维护项目 1(项) 鼓楼区内所有交通信号灯路口(期间所有新增信号灯路口将同步纳入维护范围)的交通信号灯(含太阳能黄闪灯和临时信号灯)相关设备(灯具、杆件、缆线、管道等)、信号机(包括美化栅栏)、配电箱(包括美化栅栏)、UPS、盲人提示音和倒计时器(含改造升级)、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语音提示桩、电子可变车道行驶方向标志、非机动车LED通行引导屏等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和更换。服务期12个月。 1,428,85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社会化维护服务期为一年,从2026年5月26日0时至2027年5月25日24时。

采购包2(台江区信号灯社会化维护):

采购包预算金额:1,108,85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08,85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13020000-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台江区信号灯社会化维护项目 1(项) 台江区内所有交通信号灯路口(期间所有新增信号灯路口将同步纳入维护范围)的交通信号灯(含太阳能黄闪灯和临时信号灯)相关设备(灯具、杆件、缆线、管道等)、信号机(包括美化栅栏)、配电箱(包括美化栅栏)、UPS、盲人提示音和倒计时器(含改造升级)、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语音提示桩、电子可变车道行驶方向标志、非机动车LED通行引导屏等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和更换。服务期12个月。 1,108,85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社会化维护服务期为一年,从2026年5月26日0时至2027年5月25日24时。

采购包3(仓山区信号灯社会化维护):

采购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C13020000-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仓山区信号灯社会化维护项目 1(项) 仓山区内所有交通信号灯路口(期间所有新增信号灯路口将同步纳入维护范围)的交通信号灯(含太阳能黄闪灯和临时信号灯)相关设备(灯具、杆件、缆线、管道等)、信号机(包括美化栅栏)、配电箱(包括美化栅栏)、UPS、盲人提示音和倒计时器(含改造升级)、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语音提示桩、电子可变车道行驶方向标志、非机动车LED通行引导屏等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和更换。服务期12个月。 1,6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社会化维护服务期为一年,从2026年5月26日0时至2027年5月25日24时。

采购包4(晋安区信号灯社会化维护):

采购包预算金额:1,108,85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08,85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 C13020000-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晋安区信号灯社会化维护项目 1(项) 晋安区内所有交通信号灯路口(期间所有新增信号灯路口将同步纳入维护范围)的交通信号灯(含太阳能黄闪灯和临时信号灯)相关设备(灯具、杆件、缆线、管道等)、信号机(包括美化栅栏)、配电箱(包括美化栅栏)、UPS、盲人提示音和倒计时器(含改造升级)、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语音提示桩、电子可变车道行驶方向标志、非机动车LED通行引导屏等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和更换。服务期12个月。 1,108,85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社会化维护服务期为一年,从2026年5月26日0时至2027年5月25日24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投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2: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投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3: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投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4: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投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4: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2-28 2026-03-0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24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

联系方式:0591-87027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0591-87677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鹏、蔡志成、俞立燊、郑欣、郑文华、谢绍当

电话:0591-8767786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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