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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静安区非机动车停放点位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3月14日 18: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静安区非机动车停放点位维护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4日 18: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预算金额¥36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62551670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汉中路243号4-5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62308287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秣陵路80号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2551670

    项目概况

 2026年静安区非机动车停放点位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3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000260126169028-06320637

项目名称:2026年静安区非机动车停放点位维护项目

预算编号: 0626-00008460, 0626-00008459 

预算金额(元): 3660000元国库资金:366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非机动车停放点维护(北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静安区北片的九个街镇的维护非机动车停放点位(新增定位及原有点位)维护、道路整修翻修后维护、慢行交通工作和B+R停车维护、重点商圈和试点划设区的维护等(详见附件) 

    标项二

   包名称:非机动车停放点维护(南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静安区南片的五个街道的维护非机动车停放点位(新增定位及原有点位)维护、道路整修翻修后维护、慢行交通工作和B+R停车维护、重点商圈和试点划设区的维护等(详见附件)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3日2026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开标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生成的招标文件仅供参考)
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

地 址:汉中路243号4-5楼

联系方式:021-62308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秣陵路80号5楼

联系方式:62551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老师

电 话:62551670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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