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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财政局新丰县财政投资评审中介协作机构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2026年03月27日 12:1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财政投资评审中介协作机构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丰县财政局
行政区域新丰县公告时间2026年03月27日 12: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0002年11月30日至0002年11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新丰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韶关市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概况

新丰县财政投资评审中介协作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韶关市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新丰县财政局委托,拟对新丰县财政投资评审中介协作机构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新丰县财政局

2、联系人:刘先生

3、联系方式:0751-2284132

4、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丰城镇新龙大道2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新丰县财政投资评审中介协作机构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4402332026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一)为进一步做好新丰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县财政局按上级部门和县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择优确定高素质、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作为新丰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 (二)征集结果适用对象:新丰县财政局。 (三)本项目2年总预算约为人民币28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拟征集入围供应商数量:16家。 (五)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通过直接选定方式选取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六)框架协议的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协议期限由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之日起计算。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分包名称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采购包1 新丰县财政投资评审中介协作机构采购项目 评审咨询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1.0000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采购人 类型
1 新丰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1):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a.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b.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c.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6年03月27日 2026年04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1:59:59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平台服务热线:020-88696588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

征集人:新丰县财政局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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