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4月02日 16: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浠水县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行政区域 | 浠水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2日 16:4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4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4月03日 00:00 | ||
| 开标地点 |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 ||
| 预算金额 | ¥0.0002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方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71561314 | ||
| 采购单位 |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浠水县清泉镇南岳庙社区百家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40994527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浠水县清泉镇襟湖路9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71561314 | ||
浠水县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浠水县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12520260100049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5-2026-00156
3、项目名称:浠水县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0.000200(万元)
6、最高限价:0.000200(万元)
7、采购需求:
浠水县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覆盖本县11个镇、1个乡,分别为:清泉镇、巴河镇、竹瓦镇、汪岗镇、团陂镇、关口镇、蔡河镇、洗马镇、丁司垱镇、散花镇、兰溪镇、绿杨乡,本次招标只对具备供气条件的巴河镇、关口镇、丁司垱镇、散花镇、兰溪镇等五个乡镇实施。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划分为两个采购包,第一包:巴河镇、兰溪镇,最高限价0.0001万元;第二包:散花镇、关口镇、丁司垱镇,最高限价0.0001万元,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授权项目实施机构,向中标社会资本方授予对应区域独家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中标方依法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特许经营期满,将符合标准的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浠水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备注:本项目分为两个采购包,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采购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被推荐为其中一个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顺序先评第一包,再评第二包,若某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在第二包中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8、合同履行期限:3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含建设期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合格有效;(2)投标人须持有县级及以上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燃气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4月10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6年04月03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3、投标人办理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6、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7、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hbzc.bossbolo.com/help/index.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南岳庙社区百家街
联系方式:13409945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襟湖路99号
联系方式: 182715613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方先生
电 话: 18271561314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