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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财政局采购全县资产评估服务征集公告

2026年04月03日 14:2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全县资产评估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宾县财政局
行政区域宾县公告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4:2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0002年11月30日至0002年11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征集文件
开标时间0002年11月30日 00:00
开标地点详见征集文件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正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045157981112
采购单位宾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哈尔滨宾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5157981112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正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267号爱达88小区loft6栋14层1413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157981112
项目概况

采购全县资产评估服务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黑龙江正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宾县财政局委托,拟对采购全县资产评估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宾县财政局

2.联系人:黑龙江正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联系方式:13230004666

4.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267号爱达88小区loft6栋14层1413号房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采购全县资产评估服务

2.征集项目编号:K2301252026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为规范财政局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提升资产评估的专业性、公正性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细则》等政策规定,结合全县采购实际工作、同类采购项目惯例及市场供给情况,拟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选定。本项目共划分4个采购包,每个采购包确定入围2家服务单位,兼投不兼中。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采购包1 资产评估(1) 资产评估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2 采购包2 资产评估(2) 资产评估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3 采购包3 资产评估(3) 资产评估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4 采购包4 资产评估(4) 资产评估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需对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征集人 类型
1 宾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资产评估(1)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已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完成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提供备案公示截图。
2 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件及返聘证明)

(2).分包名称:资产评估(2)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已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完成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提供备案公示截图;同时具备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或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质证书。
2 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件及返聘证明)。

(3).分包名称:资产评估(3)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已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完成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提供备案公示截图;同时具备有效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或矿业权评估资格证书。
2 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件及返聘证明)。

(4).分包名称:资产评估(4)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已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完成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提供备案公示截图;同时具备有效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或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2 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件及返聘证明)。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6年04月03日 2026年04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hljcg.hlj.gov.cn/gpfa-main-web/index),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hljcg.hlj.gov.cn/gpfa-main-web/index),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黑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9985566按1

  CA及签章服务: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锁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其他补充事宜:



征集人:宾县财政局

2026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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