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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机关食堂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

2026年04月15日 14: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管委会机关食堂服务供应商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行政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4: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5日至2026年04月23日
每日上午:15: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7日 09:30
开标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5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宇宏、原世森、陈宇飞、马志强
项目联系电话13940247470、024-31338828
采购单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5810200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南街46号T3办公楼2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338828
附件:
附件1管委会机关食堂服务供应商-招标文件(终版).doc
公告信息
 
管委会机关食堂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4-15

  
项目概况

管委会机关食堂服务供应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32-00067
项目名称:管委会机关食堂服务供应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300000
最高限价(元):5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管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5日15时00分至2026年04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以加密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指定邮箱chenyufei@cntcitc.com.cn,未发送成功视为投标(响应)无效。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自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4)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联系方式:024-25810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南街46号T3办公楼2301
联系方式:024-31338828
邮箱地址:chenyufei@cntcitc.com.cn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619200362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宇宏、原世森、陈宇飞、马志强
电  话:13940247470、024-3133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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