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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三方检查、检验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6年04月20日 12: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三方检查、检验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2: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8日
每日上午:23:59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预算金额¥200.6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涌力
项目联系电话0416-3633666
采购单位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二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4197123
代理机构名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3633666
附件:
附件1(二次采购 定稿)2026-009-服务公开-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三方检查、检验服务项目.docx
公告信息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三方检查、检验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4-20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三方检查、检验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14468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三方检查、检验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6400
最高限价(%):6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在预算及服务保障内容不变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可续签2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须包含医学检验科、病理科。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0日23时59分至2026年04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5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并调试完成,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5、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请随时关注网站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二号
联系方式:0416-4197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联系方式:0416-3633666
邮箱地址:zjxm3633666@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10802500000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涌力
电  话:0416-363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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