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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财政预算评审评价中心延安市财政预算评审评价中心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采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2026年04月20日 16:2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财政预算评审评价中心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采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延安市财政预算评审评价中心
行政区域延安市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6: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4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征集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详见征集文件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709110563
采购单位延安市财政预算评审评价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南桥财税大厦20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709110563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09231793
附件:
附件1征集文件压缩包.zip
项目概况

延安市财政预算评审评价中心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采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延安市财政预算评审评价中心委托,拟对延安市财政预算评审评价中心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采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一)征集单位信息

名 称:延安市财政预算评审评价中心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南桥财税大厦20楼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709110563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成长大厦8楼

联 系 人:华瑾峰

联系方式:13891128111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延安市财政预算评审评价中心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采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6106012026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为规范小额零星采购活动,提升小额零星采购的便利性,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对延安市财政预算评审评价中心财政评审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为延安市财政预算评审评价中心财政投资评审提供服务。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1 延安市财政预算评审评价中心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采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评审咨询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1.0000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延安市财政预算评审评价中心 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延安市财政预算评审评价中心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采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
2 财务状况报告(任选其一) (1)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或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自2025年4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缴费种类至少包括养老保险,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 税收缴纳证明 自2025年4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 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声明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供应商为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供应商为非法人单位的)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6年04月21日 2026年04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投标(响应)管理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www.ccgp-shaanxi.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供应商用户使用手册及操作视频(下载地址:https://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并严格按照使用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管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开标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今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5)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首页→右侧智能客服;

  技术支持电话:029-96702;

  CA联系电话:①陕西CA:4006369888; ②西部CA:4007188588; ③华测CA:400-620-2211; ④天威诚信:400-666-3999; ⑤上海CA:400-820-6660

  CA及签章服务:

CA办理流程及各CA厂商电话,请前往“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CA办理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无



征集人:延安市财政预算评审评价中心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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