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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社会福利院食堂供应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4月23日 16:0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奎屯市社会福利院食堂供应商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奎屯市社会福利院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3日 16: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3日 10:30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235.75650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纪忆
项目联系电话17609012730/18290717169
采购单位奎屯市社会福利院
采购单位地址奎屯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099187525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信诚中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奎屯市团结西街1幢6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609012730/18290717169

项目概况

奎屯市社会福利院食堂供应商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zhzb2026004-HW001

项目名称:奎屯市社会福利院食堂供应商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357565.08

最高限价(元):1362466.04,412298.64,582800.4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奎屯市社会福利院食堂供应商采购(标项一:生鲜类)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362466.04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生鲜类食材采购及配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奎屯市社会福利院食堂供应商采购(标项二:粮油副食品类)
   数量:2
   预算金额(元):412298.64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粮油副食品类食材采购及配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奎屯市社会福利院食堂供应商采购(标项三:乳制饮品类)
   数量:2
   预算金额(元):582800.4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乳制饮品类食材采购及配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标项1、2、3: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在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注: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2.标项1、2、3:本项目适用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      <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1.供应商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书(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标项1: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屠宰企业,还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标项2、3: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或近六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6.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当月新成立的单位无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当月新成立的单位无需提供(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提供在规定时限内履行交付符合食材安全要求的配送能力承诺。(加盖公章)
9.供应商须具备至少2名固定配送人员,直接接触食材的配送人员应提供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无患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如消化道传染病、肺结核、伤口化脓等),人员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
10.投标单位对提供有效证件的承诺(提供此承诺书加盖公章);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3日2026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投标单位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政采云客户端进行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35547618(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如已加入,无需重复加入,所有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8.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请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完整投标文件,避免缺项漏项,如出现此类问题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奎屯市社会福利院

地 址:奎屯市

联系方式:15099187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信诚中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奎屯市团结西街1幢62号

联系方式:17609012730/18290717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纪忆

电 话:17609012730/1829071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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