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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市城镇房屋抗震安全排查及鉴定项目征集公告

2026年04月28日 10:4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阿克苏市城镇房屋抗震安全排查及鉴定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阿克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0: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7日至2026年05月07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 11:0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
项目联系电话19316969075
采购单位阿克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阿克苏市综合办公区1号楼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国信天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316969075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新疆国信天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征集人地址:阿克苏解放南路辅路阿克苏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楼

征集人联系人:肖瑶

征集人联系方式:18997878000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城镇房屋抗震安全排查及鉴定项目

项目编号:2026-c-31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阿克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需求:      

序号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预估采购数量
1阿克苏市城镇房屋抗震安全排查及鉴定项目6.5元10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招固定单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牵头企业(设计单位):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检测单位: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疆外检测公司须新疆建设云备案通过企业查询到投标单位需附查询记录截图并盖章;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含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及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企业注册,且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6-05-20 00:00:00 至 2026-07-20 00:00:00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2026年04月27日2026年05月07日 ,每天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      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框架协议”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或者点击征集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后的“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供应商身份账号,直接获取征集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8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方式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2.投标单位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房屋安全鉴定专业机构的准入备案单位。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贰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发布,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4.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其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征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6.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开启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进行咨询。
8.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9.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
10.其他内容详见征集文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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