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浑南区桃仙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腾迁补偿方案的依法合规推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浑南区桃仙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腾迁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争议、行政协议签署、腾迁行为合法性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浑南区桃仙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腾迁实际,特通过本次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确定专项法律服务供应商。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程序,择优组建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的专项法律服务团队,提供高效、精准、全面的法律服务,保障浑南区桃仙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腾迁补偿方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腾迁实施单位桃仙街道办事处为主体的浑南区桃仙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腾迁补偿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期内专项法律服务费预算额为80万元/年(需要常驻坐班律师人员1至2名,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执业证书)。
(二)工作内容
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日常法律咨询服务等;
2.参与审查各类涉及到法律性、规范性的工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腾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修订审查等;
3.对腾迁补偿项目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活动进行法律论证,作出法律风险评估等;
4.保护腾迁实施单位、腾迁主体的相关合法权益,配合腾迁工作组对相关腾迁补偿事项依法进行等;
5.为腾迁实施单位的腾迁补偿、征收补偿案例、拆危拆违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等;
6.为腾迁补偿项目的工作方案、工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7.参与处理腾迁补偿项目腾迁补偿方案的解释、宣传等法律事务;
8.参与腾迁补偿项目腾迁补偿方案补充方案的制定、审查、修改;
9.参与腾迁补偿项目腾迁补偿房票补偿方案的制定、审查、修改;
10.参与腾迁补偿疑难案例相关会议并提供法律咨询、风险研判意见;
11.参与腾迁补偿项目各类工作会议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12.为腾迁主体、腾迁实施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提供审查、修改法律意见;
13.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事务。
(三)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团队成员应当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执业证书。
2.投标单位须依法依规执业,内部管理规范,及时响应服务需求,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
3.法律服务团队应设立负责人一名,负责人应具备执业经验,精通行政法、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地上物征收补偿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具有处理集体土地地上物征收补偿复杂涉法事务的丰富经验或在所从事领域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专业影响力;无特殊情况服务团队人员未经服务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4.法律服务团队主办律师中需有至少四名成员参与过集体土地地上物征收补偿专项法律服务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
5.法律服务团队所属成员需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实务经验,能够满足聘任单位的法律业务要求;
6.法律服务团队应熟悉集体土地地上物征收补偿工作规则。
(四)管理与考核
1.使用管理
桃仙街道办事处负责收集各腾迁工作组反馈意见,定期或不定期对服务律所提出工作建议。
2.考核
桃仙街道办事处建立法律服务团队管理机制,负责法律服务团队的日常沟通协调、调度管理。腾迁工作组汇同桃仙街道办事处与中标法律服务团队进行联系沟通、日常法律咨询、腾迁补偿案例全流程处置等日常工作。桃仙街道办事处定期对法律服务团队的服务质量、响应速度、专业水平、工作成效等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对其服务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
3.解除合同
中标服务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签订合同的可无条件解除合同:
(1)为委托人提供的律师服务团队成员因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纪律被判处刑罚、处分或剥夺法律职业资格、专业资格、专业职称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腾迁项目工作会议、不按期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不积极履行法律服务供应商职责的;
(3)泄露因担任腾迁项目法律顾问而知悉的秘密和个人隐私,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4)从事与法律顾问身份不相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害区委、区政府及桃仙街道办事处利益的;
(5)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法律顾问考核的。
(五)费用结算
包组法律服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署日起一个月内支付服务费的50%,合同履行届满一年后,经完成考核,支付服务费的50%。所有费用均纳入资金支付单位概算予以保障。
三、其他要求
1.履约时间:自合同工签署日起十日内
2.履约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包组法律服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署日起一个月内支付服务费的50%,合同履行届满一年后,经完成考核,支付服务费的50%。所有费用均纳入资金支付单位概算予以保障。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日起一年届满,一年届满后未仍有未了腾迁事项的,服务供应商仍需继续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