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21339
项目名称:辽宁省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
(1)检测数量:100个绿色食品产品;(2)检测标准:严格按照《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准则》、《绿色食品产品检验规则》及相关标准;(3)费用标准:1200元/个(含抽样、检测及报告费用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项目相关检测工作,完成项目验收。(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4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
(1)检测数量:200个绿色食品产品;(2)检测标准:严格按照《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准则》、《绿色食品产品检验规则》及相关标准;(3)费用标准:1200元/个(含抽样、检测及报告费用等)。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为期一年,在合同期限结束日之前完成项目相关检测工作,完成项目验收。(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80000
最高限价(元):280000
(1)检测数量:80个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2)检测标准:严格按照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规范及相关标准;(3)费用标准:3500元/个(含抽样、检测及报告费用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项目相关评价鉴定和项目验收工作。(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供应商实验室须具备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省级或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及附表合法有效,并具备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资质。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 002包:供应商实验室须具备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省级或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及附表合法有效,并具备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资质。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 003包:供应商实验室须具备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省级或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及附表合法有效,并具备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定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资质。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30日16时00分至2026年05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5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分为3个包组,兼投兼中。 2、未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3280074922@qq.com邮箱,并备注包组名称、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以腾讯会议方式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准备。 5、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6、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皇姑区长江北街39号
联系方式:024-23447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33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办公楼802室
联系方式:024-31092876
邮箱地址:3280074922@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43000800000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洋
电 话:024-31092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