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2026年彭浦镇治安巡防巡控及社区维稳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5月12日 09:1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静安区2026年彭浦镇治安巡防巡控及社区维稳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12日 09:1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8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6月01日 10:30 | ||
| 开标地点 | 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 ||
| 预算金额 | ¥3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晴 | ||
| 项目联系电话 | 33095515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石路72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5665995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秣陵路 80号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33095515 | ||
项目概况
上海市静安区2026年彭浦镇治安巡防巡控及社区维稳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101260318194470-06335384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2026年彭浦镇治安巡防巡控及社区维稳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0626-10109139, 0626-K10109358
预算金额(元): 3200000元(国库资金:32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静安区2026年彭浦镇治安巡防巡控及社区维稳服务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3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市静安区2026年彭浦镇治安巡防巡控及社区维稳服务项目,负责对彭浦镇镇域内重要路段以及固定点位的看守、治安巡防、路面巡查、消防不安全隐患整治、群租治理等辅助管理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一年;
合同履约期限: 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2:00:00-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10:3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生成的招标文件仅供参考)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采购中心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如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并送达采购中心。
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石路725号
联系方式:021-56659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秣陵路 80号5楼
联系方式:33095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晴
电 话:3309551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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