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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式古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征集公告

2026年05月14日 17:0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古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古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古田县公告时间2026年05月14日 17: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0002年11月30日至0002年11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征集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详见征集文件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灵毓
项目联系电话18605931337
采购单位古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解放路1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605931337
代理机构名称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80967079
项目概况

古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古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拟对古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古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联系人:赵灵毓

3、联系方式:18605931337

4、联系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解放路169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古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2、征集项目编号:K3509222026000004

3、征集项目简介: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征集一定数量的车辆维保服务机构,开展2026-2027年古田县机关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工作。

4、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1 采购包1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2.00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6、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采购单位/行政区划 类型
1 古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
2 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采购, 预留比例为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采购包1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
3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征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2、征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4、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1、征集文件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活动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
11 资格承诺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三类汽车维修及以上)或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登记证明(三类企业及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6年05月15日 2026年05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开启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1-2666

CA及签章服务: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征集人:古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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