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经开区公安分局无人机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32-00095
项目名称:经开区公安分局无人机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一、采购内容
(一)复合翼垂直起降无人机(1架)
1.动力类型:纯电动;
2.无人机材质:复合材料;
3.机身尺寸:≤机身长度1600×翼展2400×机高350mm;
4.最大任务载荷:≥2.5kg;
5.起飞重量:≥12kg;
6.巡航速度:≥80km/h;
7.最大巡航时间:≥2.5h;
8.实用升限:≥6500m;
9.抗风能力:≥6级;
10.固定翼模式下最大爬升、下降速度:≥5m/s;
11.任务响应时间:展开、扯收≤3min;
12.起降方式:无需遥控器自主垂直起降;
13.载荷吊舱:载荷采用快拆挂架方式,无人机平台支持吊舱的安装使用和控制,需提供原
厂设计图
14.组装方式:无需工具,快拆结构;
15.整体设计:单人即可安装撤收;
16.图传距离:≥30km;
17.双光吊舱:可见光≥30倍变焦;热红外分辨率≥640×512;
18.保险:供应商中标后随货提供首年保险服务,包括机身损失险、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四旋翼无人机(1架)
1.动力类型:纯电动;
2.机身尺寸:≤机身长度300×机身宽度300机身高度250mm;
3.最大起飞重量:≥2kg;
4.最大水平速度:≥10m/s;最大爬升速度:≥1.5m/s
5.悬停续航时间:≥20min;
6.数传通讯距离:≥1200m;
7.摄像头规格:支持 H.265 + 编码,主码流≥2560×1440@18fps
8.功能支持:支持遥控器、支持光流测距模组
二、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供货(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根据财政资金到账进度付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供货(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政府采购本国产品优惠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7日16时00分至2026年06月04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供应商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操作教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oHelp。)CA数字证书办理及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报价、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现场递交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以下简称“备份文件”)。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市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 4、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导致未能成功解密,将按照“《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相关规定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湖街2号
联系方式:024-85815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建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9层911室
联系方式:024-31364149
邮箱地址:shenyangjianxin111@126.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路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301002209200077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金山
电 话:024-31364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