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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6月02日 11:0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枣强县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枣强县分局
行政区域枣强县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2日 11: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6月03日至2026年06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3日 08:4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预算金额¥19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晋桃
项目联系电话0318-2999376
采购单位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枣强县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枣强县建设北路1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8-8237399
代理机构名称聚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北大街45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2999376
项目概况
枣强县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3日 08点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GC-ZC20260423

项目名称:枣强县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项目

预算金额:1980000

最高限价(如有):1980000

采购需求:聘请第三方技术团队提供本地化服务,建立枣强县精细化的污染源排放管控清单,为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管控任务目标提供技术支撑。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3日至2026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23日 08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供应商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注册验审服务电话:0318-6991060。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及网上报名等问题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2.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需进行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技术支持电话:4007073355。3.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如未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若供应商在使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318-6991059或0512-58188537(河北专区)。4.依据《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采购文件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5.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冀财采【2021】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6.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供应商无需到现场,特此说明。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枣强县分局

地 址:枣强县建设北路143号

联系方式:0318-8237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聚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北大街459号

联系方式:0318-29993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晋桃

电 话:0318-2999376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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