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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高新区西高堡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项目(二次)(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6年06月15日 17: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本溪高新区西高堡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5日 17: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6月15日至2026年06月24日
每日上午:23:59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7日 09:00
开标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东
项目联系电话024-44528589
采购单位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本溪市溪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木兰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41476930
代理机构名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高峪新馨家园15号楼1-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44528589
附件:
附件1(公开招标)本溪高新区西高堡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文件.docx
公告信息
 
本溪高新区西高堡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项目(二次)(第二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6-15

  
项目概况

本溪高新区西高堡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506-00015
项目名称:本溪高新区西高堡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项目(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5日23时59分至2026年06月24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7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最新下达的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响应文件除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外,将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tongli_bx@163.com ),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9039632进行咨询。 4、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本溪市溪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木兰路
联系方式:18941476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高峪新馨家园15号楼1-3-5
联系方式:024-44528589
邮箱地址:tongli_bx@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明山支行
账户名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账号: 0706000709200002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东
电  话:024-4452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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