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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一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七包)招标公告

2026年06月29日 16:5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一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七包)
品目

采购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
行政区域定西市公告时间2026年06月29日 16: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2日 09:00
开标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第二不见面开标厅
预算金额¥957.8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虎
项目联系电话18009329580
采购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定西市安定区解放路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93247667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博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福台路街道恒大悦龙台S2幢1单元1-2层商铺1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09329580
附件: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一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七包)(包1)采购文件(2026062901).pdf
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一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七包)(包3)采购文件(2026062901).pdf
附件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一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七包)(包4)采购文件(2026062901).pdf
附件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一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七包)(包5)采购文件(2026062901).pdf
附件5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一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七包)(包2)采购文件(2026062901).pdf

项目概况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一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七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BC-2026A-031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一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七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578,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730,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其他医疗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730,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备验收条件。

合同包2(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553,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医疗设备 其他医疗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553,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备验收条件。

合同包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四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320,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医疗设备 其他医疗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320,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备验收条件。

合同包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五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489,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医疗设备 其他医疗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489,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备验收条件。

合同包5(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七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484,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其他医疗设备 其他医疗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484,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备验收条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合同包2(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合同包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四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合同包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五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合同包5(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七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所属类型提供对应资质)。

合同包2(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所属类型提供对应资质)。

合同包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四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所属类型提供对应资质)。

合同包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五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所属类型提供对应资质)。

合同包5(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七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所属类型提供对应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2026年07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7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后,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2、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 标的需登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则视为放弃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

地址:定西市安定区解放路31号

联系方式:18093247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博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福台路街道恒大悦龙台S2幢1单元1-2层商铺104室

联系方式:18009329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虎

电话:18009329580

甘肃博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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