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城区市政设施维护保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400-01369
项目名称:城区市政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114376.68
最高限价(元):7114376.68
连山区主干道和龙港区由市住建局管理的包括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在内的存量市政设施车行道1166535.7平方米、人行道329577.2平方米、排水135789.2延长米、路灯17086盏、化粪池437座、桥涵20座(包括桥面道路补修、栏杆扶手刷漆、伸缩缝维修等)的养护维修;市本级范围内无物业管理的开放式小区内道路、人行步道、排水及路灯亮化等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市本级范围内无人认领、无产权单位的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城区防汛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合同期满,到期后,经采购人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9日08时30分至2026年07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7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3、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系方式:0429-3114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93-13B门市
联系方式:0429-3094333
邮箱地址:hldzbgs@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315587634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颖
电 话:0429-3094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