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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动物疫病监测及免疫效果评估招标公告

2026年07月20日 17: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动物疫病监测及免疫效果评估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0日 17: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20日至2026年07月28日
每日上午:23:59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文件接收区
预算金额¥95.5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峻佐、孙月
项目联系电话024-23180489-8006
采购单位沈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49-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643147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180489-8006
附件:
附件1终稿上传版-沈阳市动物疫病监测及免疫效果评估-公开招标文件7.20 .doc
公告信息
 
沈阳市动物疫病监测及免疫效果评估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20

  
项目概况

沈阳市动物疫病监测及免疫效果评估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05919
项目名称:沈阳市动物疫病监测及免疫效果评估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15230.00
最高限价(元):21523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15130.00
最高限价(元):21513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13490.00
最高限价(元):21349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59200.00
最高限价(元):159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152450.00
最高限价(元):15245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潜在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如所投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 2.投标潜在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经销商)的,所投产品为其它生产企业生产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兽药经营许可证》,且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 注:“DNA\RNA提取试剂盒”不需要提供生产厂家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0日23时59分至2026年07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采购文件下载,如未下载采购文件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如未按要求操作将导致投标无效。开标现场携带CA锁、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授权人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加密备份投标文件遵循自愿原则,是否提交加密备份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不强制、不作为否决投标的理由。 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本项目共分5个包,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如在二个及以上包中均排名第一,按所投包号的自然顺序(001包、002包、003包、004包、005包)确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49-37号
联系方式:024-864314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5室
联系方式:024-23180489-8006
邮箱地址:929605020@qq.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新世界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49 0585 8910 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峻佐、孙月
电  话:024-23180489-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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