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徐汇区财务监理中介服务框架协议的框架协议公告
2026年07月21日 09: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徐汇区财务监理中介服务框架协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本部)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1日 09:3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20日至2026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 zfcg. sh.gov.cn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10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 zfcg. sh.gov.cn;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政府采购云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相关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曾妮 | ||
| 项目联系电话 | 24092222-2586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本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丹东路5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341645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汇区南宁路969号41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24092222-2586 | ||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本部)
征集人地址:南丹东路56号
征集人联系人:张老师
征集人联系方式:34164530-3112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徐汇区财务监理中介服务框架协议
项目编号:310104000260702122140-04367321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徐汇区下的全部采购单位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 1 | 徐汇区财务监理中介服务 | 30% | 35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供应商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质,允许供应商与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牵头单位必须为造价咨询单位,并使用牵头人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4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6年07月20日至2026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 zfcg. sh.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 zfcg. sh.gov.cn;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按有关规定在开标时间内无法签到、解密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不纳入评审范围。响应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时间开始后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远程开标。为保证供应商顺利完成整个框架协议采购过程,建议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咨询联系网页智能客服,并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1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 zfcg. sh.gov.cn;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政府采购云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相关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投标响应单位对征集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6年7月24日上午10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采购中心将于2026年7月24 日下午17点前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 zfcg. sh.gov.cn)公开发布。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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