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与监管综合能力提升项目(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CZ2026-0999]招标公告
2026年07月22日 20:0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与监管综合能力提升项目(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2日 20:0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22日至2026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12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 ||
| 预算金额 | ¥2661.475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刚(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87150277、87150267 |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南大街1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3266211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7150277、87150267 | ||
| 附件: | |||
| 附件1 | 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与监管综合能力提升项目(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招标文件(2026072204).zip | ||
| 附件2 | 委托协议.pdf | ||
| 附件3 |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docx | ||
| 附件4 | 第五章 合同文本.docx | ||
| 附件5 | 第二章 采购需求.docx | ||
项目概况
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与监管综合能力提升项目(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1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6-0999
项目名称: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与监管综合能力提升项目(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614,75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采购水质自动监测仪器及配套设备设施一批,新建珠江西航道下游、珠江西航道上游、江村水厂等3个智慧化水站):
采购包预算金额:8,326,3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水质五参数水质分析仪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 |
| 1-2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分析仪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56,500.00 | - |
| 1-3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氨氮水质分析仪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28,000.00 | - |
| 1-4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总磷水质分析仪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28,000.00 | - |
| 1-5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总氮水质分析仪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56,500.00 | - |
| 1-6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流量计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 |
| 1-7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挥发酚水质分析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2,000.00 | - |
| 1-8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氰化物水质分析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2,000.00 | - |
| 1-9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氟化物水质分析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28,000.00 | - |
| 1-10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石油类水质分析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71,000.00 | - |
| 1-11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多参数气象监测仪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7,000.00 | - |
| 1-12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叶绿素a水质分析仪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14,000.00 | - |
| 1-13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蓝绿藻水质分析仪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 | - |
| 1-14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00 | - |
| 1-15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采水系统 | 3(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42,500.00 | - |
| 1-16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预处理及配水单元 | 3(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85,500.00 | - |
| 1-17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数据采集、传输及控制系统 | 3(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56,500.00 | - |
| 1-18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大屏展示系统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1,400.00 | - |
| 1-19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试剂保质装置 | 3(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7,100.00 | - |
| 1-20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全自动留样器 | 3(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42,500.00 | - |
| 1-21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空压机及纯水器,设备机柜,安装辅助设备 | 3(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71,000.00 | - |
| 1-22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VPN | 3(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94,050.00 | - |
| 1-23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视频监控单元 | 3(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2,750.00 | - |
| 1-24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智慧站房系统(不含一体化户外机柜)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 |
| 1-25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智慧站房系统(含一体化户外机柜)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正常运行180个自然日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
采购包2(采购水质自动监测仪器及配套设备设施一批,新建石门水厂、西村水厂等2个智慧化水站,对高新沙水库水站进行仪器设备补充):
采购包预算金额:7,947,55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水质五参数水质分析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 | - |
| 2-2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分析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71,000.00 | - |
| 2-3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氨氮水质分析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2,000.00 | - |
| 2-4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总磷水质分析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2,000.00 | - |
| 2-5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总氮水质分析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71,000.00 | - |
| 2-6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多参数气象监测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 | - |
| 2-7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叶绿素a水质分析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6,000.00 | - |
| 2-8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蓝绿藻水质分析仪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 | - |
| 2-9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水中异味和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380,000.00 | - |
| 2-10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岸边在线藻类人工智能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180,000.00 | - |
| 2-11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挥发酚水质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6,000.00 | - |
| 2-12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0 | - |
| 2-13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采水系统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95,000.00 | - |
| 2-14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预处理及配水单元 | 3(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85,500.00 | - |
| 2-15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数据采集、传输及控制系统 | 3(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56,500.00 | - |
| 2-16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大屏展示系统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1,400.00 | - |
| 2-17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试剂保质装置 | 3(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7,100.00 | - |
| 2-18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全自动留样器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42,500.00 | - |
| 2-19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空压机及纯水器,设备机柜,安装辅助设备 | 3(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71,000.00 | - |
| 2-20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VPN | 3(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94,050.00 | - |
| 2-21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视频监控单元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8,500.00 | - |
| 2-22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智慧站房系统(含一体化户外机柜)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0 | - |
| 2-23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智慧站房系统(含一体化户外机柜)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正常运行180个自然日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
采购包3(采购水质自动监测仪器及配套设备设施一批,新建新和水厂、白洞水库、联安水库、东江北干流下游等4个智慧化水站,对东江北干流上游(石滩)水站进行仪器设备更新及数智化升级改造):
采购包预算金额:10,340,9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3-1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水质五参数水质分析仪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 |
| 3-2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分析仪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27,500.00 | - |
| 3-3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氨氮水质分析仪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0 | - |
| 3-4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总磷水质分析仪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0 | - |
| 3-5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总氮水质分析仪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27,500.00 | - |
| 3-6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流量计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 |
| 3-7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挥发酚水质分析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2,000.00 | - |
| 3-8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氰化物水质分析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2,000.00 | - |
| 3-9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氟化物水质分析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28,000.00 | - |
| 3-10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石油类水质分析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71,000.00 | - |
| 3-11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多参数气象监测仪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5,000.00 | - |
| 3-12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叶绿素a水质分析仪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90,000.00 | - |
| 3-13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蓝绿藻水质分析仪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 |
| 3-14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00 | - |
| 3-15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采水系统 | 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37,500.00 | - |
| 3-16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预处理及配水单元 | 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42,500.00 | - |
| 3-17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数据采集、传输及控制系统 | 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27,500.00 | - |
| 3-18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大屏展示系统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1,400.00 | - |
| 3-19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试剂保质装置 | 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8,500.00 | - |
| 3-20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全自动留样器 | 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37,500.00 | - |
| 3-21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空压机及纯水器,设备机柜,安装辅助设备 | 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85,000.00 | - |
| 3-22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VPN | 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56,750.00 | - |
| 3-23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视频监控单元 | 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71,250.00 | - |
| 3-24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智慧站房系统(不含一体化户外机柜)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 |
| 3-25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智慧站房系统(含一体化户外机柜)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60,000.00 | - |
| 3-26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智慧站房系统(不含一体化户外机柜)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正常运行180个自然日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水质自动监测仪器及配套设备设施一批,新建珠江西航道下游、珠江西航道上游、江村水厂等3个智慧化水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以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来核定)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 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28%,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则只能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各方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各方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采购水质自动监测仪器及配套设备设施一批,新建石门水厂、西村水厂等2个智慧化水站,对高新沙水库水站进行仪器设备补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以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来核定)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 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28%,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则只能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各方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各方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3(采购水质自动监测仪器及配套设备设施一批,新建新和水厂、白洞水库、联安水库、东江北干流下游等4个智慧化水站,对东江北干流上游(石滩)水站进行仪器设备更新及数智化升级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以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来核定)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 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28%,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则只能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各方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各方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水质自动监测仪器及配套设备设施一批,新建珠江西航道下游、珠江西航道上游、江村水厂等3个智慧化水站)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均须按“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照扫描件以及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投标函》;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要在《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包2(采购水质自动监测仪器及配套设备设施一批,新建石门水厂、西村水厂等2个智慧化水站,对高新沙水库水站进行仪器设备补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均须按“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照扫描件以及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投标函》;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要在《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包3(采购水质自动监测仪器及配套设备设施一批,新建新和水厂、白洞水库、联安水库、东江北干流下游等4个智慧化水站,对东江北干流上游(石滩)水站进行仪器设备更新及数智化升级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均须按“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照扫描件以及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投标函》;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要在《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22日 至 2026年07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https://ywtb.gzggzy.cn/tzgg/007001/007001002/20240710/0070010021001279.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南大街19号
联系方式:020-32662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87150277、87150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刚(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87150277、87150267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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