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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西安市地籍数据处理及地籍数据成果入库招标公告

2026年07月24日 14: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地籍数据处理及地籍数据成果入库
品目

采购单位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行政区域西安市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4: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3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4:30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预算金额¥253.9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咄、魏雪妮、薛丽斌、梁博
项目联系电话13088999919
采购单位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139号1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江志愿 029-61329259
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C座12层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088999919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pdf

项目概况

西安市地籍数据处理及地籍数据成果入库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1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CG2026070202

项目名称:西安市地籍数据处理及地籍数据成果入库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39,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月6月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地籍数据处理及地籍数据成果入库)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测绘师或测绘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5)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7)提供2025年7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8)提供2025年7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9)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10)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1)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2026年07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通知(陕财办[2023]5号);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5)《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主观分赋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6〕10 号);
    (17)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139号1号楼

联系方式:江志愿 029-61329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C座12层01室

联系方式:13088999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咄、魏雪妮、薛丽斌、梁博

电话:13088999919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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