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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取用水监测计量能力提升重点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7月28日 16: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取用水监测计量能力提升重点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盘锦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盘锦市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8日 16: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28日至2026年08月05日
每日上午:16: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预算金额¥334.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梦桐
项目联系电话18642776326
采购单位盘锦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1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842773242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省中润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市经济开发区1-16-69-3C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42776326
附件:
附件1盘锦市取用水监测计量能力提升重点项目货物类(001包).doc
公告信息
 
盘锦市取用水监测计量能力提升重点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省中润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28

  
项目概况

盘锦市取用水监测计量能力提升重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100-06902
项目名称:盘锦市取用水监测计量能力提升重点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39000.00
最高限价(元):1639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706000.00
最高限价(元):170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无;002包: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或以上的专业资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8日16时00分至2026年08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3、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光盘、U盘、移动硬盘或电子邮件形式,须加密递交)。备份文件须与“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评审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情形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 5、供应商在电子开、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本项目可兼投兼中:采购内容分为2个包组。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且均可为中标人,投标人可作为多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1段
联系方式:188427732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中润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市经济开发区1-16-69-3C
联系方式:18642776326
邮箱地址:zrjhzbdl@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省中润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50501040011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梦桐
电  话:1864277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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