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阳市市本级2026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000-03629
项目名称:辽阳市市本级2026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包组编号:001(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530000.00
最高限价(元):530000.00
(1)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25日前完成
(2)履约地点:辽阳市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宏伟区、弓长岭区
(3)付款方式: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4)服务需求: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1 | 工作目标 | 以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2026年6月底之前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工作,在全省组织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监测工作以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据,在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相关地类,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并监测其变化情况,掌握城市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同时,监测更新水网、路网相关数据。监测结果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 |
| 2 | 工作任务 | 以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结合国家下发的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全国室外滑雪场遥感监测数据,以各地收集的与监测要素相关的各类专题资料和2026年遥感影像为指引,利用多种技术手段,结合实地调查,通过细化采集、补充采集(更新)等方式,确定相关监测要素的位置、占地范围和相关属性等;通过变化要素提取对监测时原有监测要素改变为不需要监测要素的范围或位置进行标注;最终汇总形成本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 |
| 3 | 工作成果 | 包括监测数据成果、生产元数据、实地照片、外业调查文件。各类成果应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存储有效性,其目录组织、数据文件命名、各数据层及其属性项定义、数据文件格式、数学基础均应满足技术方案的要求。 |
| 4 | 技术依据 | 2026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暂参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311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6〕1038号)《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实际工作时以国家最新工作方案为准,地类调查认定要求应与“三调”《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TD/T 1063-2021 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TD/T 1064-2021城区范围确定规程、GQJC 01-2020 地理国情监测数据技术规定。 |
| 5 | 质量要求 | 内外业检查要统一检查的规范和标准,明确各流程环节的技术要求及其操作程序、方法和检查办法,要把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摆在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首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数据质量管控,确保成果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按照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开展质量控制,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确保监测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达到省、国家要求。 |
| 6 | 技术保障 | 充分应用成熟、先进、实用的技术和设备,完善所需的软、硬件环境,提高监测工作的科技含量,促进工作高效开展。切实加强过程管控,确保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规范性、一致性和可比性。 |
五、其他要求:
1.人员要求。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业人员要熟悉国家关于土地分类的相关规定,掌握土地调查的专业技术;
2.时间要求。作业单位要提前做好技术培训工作,保证工作开始时,能够按照国家和省对于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3.设备及保密要求。作业单位要具备完成内外业工作的软硬件设备、计算机病毒防护措施及严格的资料保密措施,做到不因设备原因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同时达到资料的保密相关要求。
综上,实际工作内容与时间节点规定均以国家正式下发的文件、规程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对项目相关要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25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31日23时59分至2026年08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4.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辽阳市自然资源局白塔区青年大街61号
联系方式:0419-2126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万隆花园B区6-3号
联系方式:0419-2986555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女士
电 话:0419-298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