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阳市市本级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000-03766
项目名称:辽阳市市本级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6400.00
最高限价(元):496400.00
(1)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
(2)履约地点:辽阳市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宏伟区和弓长岭区
(3)付款方式: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4)服务需求: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1 | 工作目标 | 紧紧围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需求,一体化推进2026年度调查监测工作,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和国土利用现状变化情况,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批复中明确的目标指标,重点掌握“三区三线”等空间底线落实情况、主体功能区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情况、重大工程实施情况等,动态更新“一张图”调查监测现状数据,支撑国家重大决策、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自然资源管理;广泛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推动调查监测一体化、日常化、数智化开展,提升整体效能,减轻基层调查监测工作负担。在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据国家遥感监测成果,通过县级实地调查,省级、国家级核查,掌握2026年度国土利用的变化情况,更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以满足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保障全市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
| 2 | 工作任务 |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省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开展覆盖全国陆域范围的变化信息监测,重点监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区域重大战略、重要领域等,并开展重大工程监测、开发区监测、能源设施监测、已供应建设用地开工情况监测、疑似新增拆除监测、高尔夫球场用地监测、红树林监测等专项监测,形成自然资源监测成果共享地方和相关部门参考使用。以县级为基本调查单元,统筹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及时查清国土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动态更新国土利用现状数据。强化陆海统筹,继续开展海岸线动态监测,并结合国土变更调查动态调整海岸线。同步开展黑土地有关变化情况调查,更新黑土地档案。以林草湿荒变化区域和固定样地为年度调查监测重点,协同推进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掌握年度林草湿荒资源及其生态状况变化。 |
| 3 | 工作成果 | 日常举证变更调查的主要成果包括矢量数据和举证信息等。其中,矢量数据为拟变更图斑以及相关单独图层(MDB格式,DLTB图层属性字段参照年度变更调查地类图斑更新过程层并增加相关项目的项目名称和编号等);举证信息为符合年度变更调查要求的举证成果包(DB格式或在线接口)和举证信息表(MDB格式)等。2026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辽宁省2025年度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其中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2026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互联网+”举证成果为DB格式,2026年度变更调查所有举证的图斑放置在2026年度变更调查举证(BGDC2022)属性表中,举证信息表为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MDB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跟踪图斑复核整改情况表;以及 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相关文件中规定提交的其他成果。实际工作时以国家及省最新实施方案为准。 |
| 4 | 技术要求 | 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延续“三调”组织实施模式和数据更新机制,按照《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地类调查认定要求应与“三调”《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以及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调查问题的答复等保持一致。实际工作时以国家最新实施方案为准。 |
| 5 | 质量要求 | 内业检查要统一检查的规范和标准,明确各流程环节的技术要求及其操作程序、方法和检查办法,确保各县(市、区)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达到省级、国家级要求。 |
| 6 | 技术保障 | 根据国家统一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规定,技术单位应编制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建立可靠的技术保障制度,包括项目的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质量保障、项目监理等制度,保障项目进展和成果质量。 |
五、其他要求:
1.人员要求。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业人员要熟悉国家关于土地分类的相关规定,掌握土地调查的专业技术;
2.时间要求。作业单位要提前做好技术培训工作,保证工作开始时,能够按照国家和省对于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3.设备及保密要求。作业单位要具备完成内外业工作的软硬件设备、计算机病毒防护措施及严格的资料保密措施,做到不因设备原因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同时达到资料的保密相关要求。
综上,实际工作内容与时间节点规定均以国家正式下发的文件、规程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对项目相关要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31日23时59分至2026年08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4.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市自然资源局本级
地 址: 辽阳市自然资源局白塔区青年大街61号
联系方式:0419-2126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万隆花园B区6-3号
联系方式:0419-2986555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女士
电 话:0419-298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