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天津市河北区中车地块地道泵站及配套管线工程外部电源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A2024-11-213-004)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03日 18: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河北区中车地块地道泵站及配套管线工程外部电源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河北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 ||
| 行政区域 | 河北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3日 18:5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03日至2026年08月10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24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109.1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育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22663810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河北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翔纬路16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2636674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622663810 | ||
| 天津市河北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天津市河北区中车地块地道泵站及配套管线工程外部电源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A2024-11-213-00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0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河北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河北区中车地块地道泵站及配套管线工程外部电源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2024-11-213-004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北区中车地块地道泵站及配套管线工程外部电源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预算金额:109.1万元 最高限价:109.1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该工程工期一个月。(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型、微型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6%的价格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对于联合体组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享受政策相同。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对于联合体组织,监狱企业等同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享受政策相同。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5)、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1:00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扩大政策知晓率,市财政部门编制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提示函》和《“政采贷”业务提示函》两类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提示函。两类提示函是帮助中小微企业了解并掌握相关支持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发展。附表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各方均应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各方均应提供);3)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度1月至投标截至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或无欠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至投标截至时间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各方均应提供;4)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设备,提供承诺函,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各方均应提供;5)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各方均应提供;6)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设计单位具备即可);7)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许可证》及以上或不低于国家能源局监管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具备即可);8)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具备即可);9)项目部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电力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的要求,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原件并在其中对此要求进行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单独配置或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②设计负责人1名,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设计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且正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③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正项目经理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且正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④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提供任命书,同时提供以上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如参保单位名称为投标人分公司,可视为一致);⑤本项目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要求。⑥ 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承诺工程项目开工前,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其他管理人员。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须符合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与其承揽范围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3日到 2026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方式: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北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翔纬路169号 联系方式:263667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联系方式:18622663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育君 电 话:18622663810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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