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中医医院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04日 16:5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安市中医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广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4日 16:5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05日至2026年08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25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 ||
| 预算金额 | ¥31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蔡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文件咨询:0826-2390216、开标:2339288、评标:2626123 | ||
| 采购单位 | 广安市中医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1818180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深广大道888号13幢B栋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文件咨询:0826-2390216、开标:2339288、评标:2626123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需求.docx | ||
项目概况
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6012026000101
项目名称: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0天
采购包2:30天
采购包3: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描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2)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描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2:
(1)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描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2)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描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
采购包3:
(1)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描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2)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描述: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3)投标产品属于进口产品:非投标单位自己生产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非制造商直接授权,还需提供制造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完整的授权关系文件)。(描述:投标产品属于进口产品的:非投标单位自己生产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非制造商直接授权,还需提供制造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完整的授权关系文件)。(提供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5日至2026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8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中医医院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
联系方式:18181818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深广大道888号13幢B栋
联系方式:文件咨询:0826-2390216、开标:2339288、评标:2626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敏
电话:文件咨询:0826-2390216、开标:2339288、评标:2626123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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