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2026-2027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师市、团场联动征集公告
2026年08月04日 20:0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2026-2027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师市、团场联动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4日 20:0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03日至2026年08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25日 10:30 | ||
| 开标地点 | 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启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bingtuan.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文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99098069 | ||
| 采购单位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699098069 | ||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
征集人地址: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216号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征集人联系人:张鑫龙、宋续芳
征集人联系方式:0909-2270103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2026-2027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师市、团场联动
项目编号:BTDWFZXKJXY-CL-2026-01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第五师双河市本级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单位,八十一团、八十三团、八十四团、八十六团、八十七团、八十八团、八十九团、九十团、九十一团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单位。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需求 | 折扣率 | 框架协议的期限 | 备注 |
| 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折扣率≤90%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至 2027-12-31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
②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③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
④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 号)要求,提供《兵团政府采购响应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型企业的,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经营备案,取得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备案表经营范围为三类及三类以上,响应供应商经营范围为三类的,其《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中维修项目至少包含以下三项。维修项目分别为:1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2车身维修、3电气系统维修、4自动变速器维修、5轮胎动平衡及修补、6四轮定位检测调整、7汽车润滑与养护、8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9曲轴修磨、10气缸镗磨、11散热器维修、12空调维修、13汽车美容装潢、14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15轮胎补修更换、16底盘检修、17蓄电池更换、18车身钣金修复、19烤铆喷漆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
(2)本次采购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响应能力。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至 2027-12-31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2026年08月04日至2026年08月1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 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框架协议”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ccgp-bingtuan.gov.cn/(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25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启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bingtuan.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为网上交易,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方式,响应供应商应通过兵团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ccgp-bingtuan.gov.cn/上传经 CA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2.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客户端生成加密版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征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ccgp -bingtuan.gov.cn/递交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
3.响应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随时登录兵团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ccgp-bingtuan.gov.cn/ 撤回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需要补充或修改响应文件时,必须先撤回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重新递交的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应按征集文件的规定编制和 CA 加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4.征集人按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长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20分钟,供应商需使用CA锁自行完成解密。若供应商在解密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标解密操作,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
5.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6.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CA锁与响应文件解密时的CA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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