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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静安区中心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液透析滤过机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05日 18: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静安区中心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液透析滤过机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8:1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04日至2026年08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5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62551681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西康路2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61578108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静安区秣陵路80号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2551681

    项目概况

 2026年静安区中心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液透析滤过机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000260506108095-06350945

项目名称:2026年静安区中心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液透析滤过机

预算编号: 0626-000193840 

预算金额(元): 1600000元国库资金:16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静安区中心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液透析滤过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号 包类别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
1 货物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是。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等各类供应商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等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经营企业,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除上述要求外,还应当提供投标产品由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或合法获得投标产品的其他证明(证明材料需能显示产品生产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如提供材料为外文版本,需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4日2026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

地 址:西康路259号

联系方式:021-61578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静安区秣陵路80号5楼

联系方式:625516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62551681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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