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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展示馆展陈更新提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06日 17:2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展示馆展陈更新提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6日 17: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06日至2026年08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预算金额¥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晓贇
项目联系电话59732311
采购单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青浦区朱家角镇沙家埭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39255129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南楼3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59732311

    项目概况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展示馆展陈更新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8000260427106853-18349588-1

项目名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展示馆展陈更新提升项目

预算编号: 1826-W00009711 

预算金额(元): 600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6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展示馆展陈更新提升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展示馆展陈更新提升项目,共1个包件。服务内容:见附件。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 2026年10月底前完成展陈更新工作,并对展馆运维提供一年期保障。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号 包类别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
1 服务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是。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项目采购预算60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6日2026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

地 址:青浦区朱家角镇沙家埭路66号

联系方式:021-39255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南楼305

联系方式:59732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晓贇

电 话:59732311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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