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2026年08月06日 17:4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子洲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子洲县学生资助和后勤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子洲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6日 17:4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07日至2026年08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征集文件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27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详见征集文件 |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锋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2-7223062 | ||
| 采购单位 | 子洲县学生资助和后勤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子洲县实验路教育综合楼20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2-722306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圣矩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西南京路中学教师住宅小区3号楼1-3-2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19170958 | ||
| 附件: | |||
| 附件1 | 征集文件压缩包.zip | ||
| 附件2 | 5个标段划分片区.docx | ||
项目概况
子洲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陕西圣矩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子洲县学生资助和后勤服务中心委托,拟对子洲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一)征集单位信息
名 称:子洲县学生资助和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子洲县实验路教育综合楼203号
联 系 人:张锋
联系电话:0912-7223062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圣矩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北东环路绿园小区4排5号
联 系 人:宋诗雨
联系方式:15229235479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子洲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6108312026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子洲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范围标的物划分为三类,分别是:米、面、油、蛋类;肉类;奶类。 30所学校分2个片区,三类标的物,(奶类不分片区),共计5个标段。 即:米、面、油、蛋类按照2个片区划分为一、二标段,肉类按照2个片区划分为三、四标段;奶类不分片区,划分为第五标段。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
| 1 | 1 | 子洲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米、面、油、蛋类县城东片区) | 餐饮服务 | 米、面单位为25kg/袋,食用油单位为5L/桶,蛋类单位为斤 | 餐饮业 | 否 | |
| 2 | 2 | 子洲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米、面、油、蛋类县城西片区) | 餐饮服务 | 米、面单位为25kg/袋,食用油单位为5L/桶,蛋类单位为斤 | 餐饮业 | 否 | |
| 3 | 3 | 子洲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肉类县城东片区) | 餐饮服务 | kg | 餐饮业 | 否 | |
| 4 | 4 | 子洲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肉类县城西片区) | 餐饮服务 | kg | 餐饮业 | 否 | |
| 5 | 5 | 子洲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奶类不分片区) | 餐饮服务 | 优质学生奶200ml/盒 | 餐饮业 | 否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 序号 |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 类型 |
|---|---|---|
| 1 | 子洲县特殊教育学校 | 采购单位 |
| 2 | 子洲县裴家湾中学 | 采购单位 |
| 3 | 子洲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采购单位 |
| 4 | 何家集镇中心小学 | 采购单位 |
| 5 | 子洲县老君殿镇中心小学 | 采购单位 |
| 6 | 子洲县裴家湾镇中心小学 | 采购单位 |
| 7 | 子洲县淮宁湾镇中心小学 | 采购单位 |
| 8 | 子洲县第四小学 | 采购单位 |
| 9 | 子洲县双湖峪幼儿园 | 采购单位 |
| 10 | 子洲县马蹄沟镇中心小学 | 采购单位 |
| 11 | 子洲县周家硷镇中心小学 | 采购单位 |
| 12 | 子洲县马岔镇中心小学 | 采购单位 |
| 13 | 陕西省子洲中学 | 采购单位 |
| 14 | 子洲县第二中学 | 采购单位 |
| 15 | 子洲县实验中学 | 采购单位 |
| 16 | 子洲县周家硷中学 | 采购单位 |
| 17 | 子洲县老君殿中学 | 采购单位 |
| 18 | 子洲县实验小学 | 采购单位 |
| 19 | 子洲县邮电希望幼儿园 | 采购单位 |
| 20 | 子洲县第三小学 | 采购单位 |
| 21 | 子洲县第一幼儿园 | 采购单位 |
| 22 | 子洲县师家坪创新实验小学 | 采购单位 |
| 23 | 子洲县第二幼儿园 | 采购单位 |
| 24 | 子洲县第二小学 | 采购单位 |
| 25 | 子洲县周家硷镇中心幼儿园 | 采购单位 |
| 26 | 子洲县马蹄沟镇希望中学 | 采购单位 |
| 27 | 子洲县冯家渠小学 | 采购单位 |
| 28 | 子洲县第一小学 | 采购单位 |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子洲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米、面、油、蛋类县城东片区)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授权的供应商或具有经销授权的经销商。供应商为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 | 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授权的供应商或具有经销授权的经销商。供应商为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 |
(2).分包名称:子洲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米、面、油、蛋类县城西片区)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授权的供应商或具有经销授权的经销商。供应商为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 | 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授权的供应商或具有经销授权的经销商。供应商为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 |
(3).分包名称:子洲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肉类县城东片区)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 |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 |
(4).分包名称:子洲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肉类县城西片区)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 |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生鲜肉备案表; |
(5).分包名称:子洲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奶类不分片区)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授权的供应商或具有经销授权的经销商。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及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 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授权的供应商或具有经销授权的经销商。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及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6年08月07日至 2026年08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投标(响应)管理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www.ccgp-shaanxi.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供应商用户使用手册及操作视频(下载地址:https://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并严格按照使用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管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开标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今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5)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首页→右侧智能客服;
技术支持电话:029-96702;
CA联系电话:①陕西CA:4006369888; ②西部CA:4007188588; ③华测CA:400-620-2211; ④天威诚信:400-666-3999; ⑤上海CA:400-820-6660
CA及签章服务:
CA办理流程及各CA厂商电话,请前往“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CA办理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5、一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
营业执照的 2025 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
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二)、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
整有效 2025 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
公司盖章,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提供查询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
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三)、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6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 1 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6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 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
书;
(七)、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活动)异
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
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
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
(八)、投标信用承诺书;
(九)、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公示);
(十一)、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转包);
(十二)、投标人须提供本包“未提供虚假资料声明”(格式自拟)。
6、本项目开标地点:榆林市科创新城科创三路上和郡 1-1-401室。
征集人:子洲县学生资助和后勤服务中心、陕西圣矩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6日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