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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县教育局本级故城县2026-2027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06日 19:4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故城县2026-2027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故城县教育局本级
行政区域故城县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6日 19: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07日至2026年08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预算金额¥2466.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志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8101718
采购单位故城县教育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衡水市故城县康宁东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8-53628687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昊阳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 石家庄市 裕华区塔南路192号卓达书香园4栋1单元22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8101718
项目概况
故城县2026-2027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2026-051

项目名称:故城县2026-2027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预算金额:24668000

最高限价(如有):24668000.00元

采购需求:学生饮用牛奶、米、面、油、蔬菜、肉类、鸡蛋等。一标段预算金额:1208.5万元二标段预算金额:1258.3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6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7年春季学期结束(约2027年7 月底),具体配送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4)一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本次采购需求发证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鲜鸡蛋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二标段:投标人须提供学生奶及混合干果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鲜鸡蛋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7日至2026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 ”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 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 明标 ”、技术标“暗标 ”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 1980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 (收费标准如下表)单位(万元) 货物招标100 以下 1.5%100-500 1.1%(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本项目所采购所属行业:批发业;(5)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6)本项目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8)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9)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 ”,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10)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1)潜在供应商对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受理部门为故城县财政局采购办。 质疑联系方式同采购人信息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故城县教育局本级

地 址:衡水市故城县康宁东路7号

联系方式:0318-53628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昊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 石家庄市 裕华区塔南路192号卓达书香园4栋1单元2206号

联系方式:0311-88101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志勇

电 话:0311-88101718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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