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上海市2026年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框架协议采购的框架协议公告

2026年08月08日 15: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2026年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框架协议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详见公告正文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8日 15: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07日至2026年09月0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娄新雨
项目联系电话021-35968103
采购单位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地址详情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1-35968103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虹口区大连路515号

征集人联系人:娄新雨

征集人联系方式:021-35968103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上海市2026年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2026-07-001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上海市本级下的全部采购单位 

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1、82、83、84: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2个月根据框架协议征集工作计划安排或遇政策调整、市场情况变化,征集人可以在适当的时间进行下一期征集活动,下一期框架协议采购结果正式上线后,本协议期终止。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6年08月07日2026年09月04日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0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