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二期)续建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10日 14:0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康高新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二期)续建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康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0日 14:0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11日至2026年08月17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31日 14:00 | ||
| 开标地点 |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预算金额 | ¥149.872868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薛恒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32670407 |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与创新一路交汇处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5-81961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邦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二路27号天心大厦17层170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32670407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清单.pdf | ||
项目概况
安康高新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二期)续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3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CAK-2026025
项目名称:安康高新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二期)续建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98,728.6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二期)续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98,728.6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98,728.6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安康高新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二期)续建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98,728.6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施工、系统集成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二期)续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二期)续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或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成立不足一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至 2026年08月1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责任自负;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4009280095;
(4)“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请各供应商获取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与创新一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915-8196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邦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二路27号天心大厦17层1703室
联系方式:153326704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恒
电话:15332670407
陕西邦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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