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朝阳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11日 12:2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朝阳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朝阳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1日 12:2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11日至2026年08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 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17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长春新区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开标室B208开标室B208 | ||
| 预算金额 | ¥509.3949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廷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0543099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朝阳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4318585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A栋-24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1-80543099 | ||
项目概况
朝阳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2026-07-00133-11
项目名称:朝阳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5093949
最高限价(元):1349750,1324344,925585,149427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朝阳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134975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猪肉、牛肉、羊肉等货品采购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朝阳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132434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蔬菜、水果采购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朝阳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92558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鸡精、味精、白糖、酱油等货品采购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朝阳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四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149427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鸡精、味精、白糖、酱油等货品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收到采购人订单后次日8:00前交货,并保证货物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行业划分为零售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行业划分为零售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行业划分为零售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行业划分为零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2)第四标段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的书面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的书面声明);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为准(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8)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9)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供应商可参与单个标段的投标,且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同时投标多个标段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全部被否决。;标项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2)第四标段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的书面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的书面声明);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为准(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8)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9)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供应商可参与单个标段的投标,且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同时投标多个标段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全部被否决。;标项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2)第四标段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的书面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的书面声明);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为准(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8)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9)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供应商可参与单个标段的投标,且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同时投标多个标段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全部被否决。;标项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2)第四标段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的书面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的书面声明);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为准(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8)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9)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供应商可参与单个标段的投标,且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同时投标多个标段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全部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1日至2026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长春新区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开标室B208开标室B2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方式:13843185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A栋-24层
联系方式:0431-80543099
项目联系人:张廷宇
初审: 张廷宇
复审: 李斌
终审: 王伟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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