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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6-2028年度门诊、康复院区采暖、给排水系统配套设施运行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11日 15: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6-2028年度门诊、康复院区采暖、给排水系统配套设施运行维保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8月11日 15: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11日至2026年08月19日
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3日 09:00
开标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或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ds86856767@1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亚男、秦玉红、平川、周洪
项目联系电话024-86856767
采购单位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296128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6856767
附件:
附件1(定稿)辽宁中医给排水.doc
公告信息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6-2028年度门诊、康复院区采暖、给排水系统配套设施运行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8-11

  
项目概况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6-2028年度门诊、康复院区采暖、给排水系统配套设施运行维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00513
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6-2028年度门诊、康复院区采暖、给排水系统配套设施运行维保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因投标人服务不达标或造成重大事故的采购人随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的相关责任。服务期满后,如投标人满足服务要求,并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最高服务期限贰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省份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无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1日17时00分至2026年08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或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ds86856767@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2、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或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ds86856767@163.com)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 4、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5、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3号
联系方式:024-82961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联系方式:024-86856767
邮箱地址:lnds86856767@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58301880003173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亚男、秦玉红、平川、周洪
电  话:024-86856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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