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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人民医院大功率激光手术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19日 15:0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临夏州人民医院大功率激光手术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告时间2026年08月19日 15: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0日至2026年08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9日 09:20
开标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预算金额¥39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临夏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18215033432
采购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临夏市滨河南路1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306210377
代理机构名称临夏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临夏市百益城A区13幢1201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215033432
附件:
附件1临夏州人民医院大功率激光手术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包2)采购文件(2026081901).pdf
附件2临夏州人民医院大功率激光手术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包1)采购文件(2026081901).pdf
附件3临夏州人民医院大功率激光手术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包3)采购文件(2026081901).pdf

项目概况

临夏州人民医院大功率激光手术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09日 09时2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C1112026269

项目名称:临夏州人民医院大功率激光手术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临夏州人民医院大功率激光手术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2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体外冲击波碎石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至验收合格。

合同包2(临夏州人民医院大功率激光手术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大功率钬激光治疗机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至验收合格。

合同包3(临夏州人民医院大功率激光手术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5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高端暖箱(进口产品已论证)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0 -
3-2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暖箱 20(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至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夏州人民医院大功率激光手术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包,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各方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整体预留,预留比例100%

合同包2(临夏州人民医院大功率激光手术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包,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各方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整体预留,预留比例100%

合同包3(临夏州人民医院大功率激光手术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夏州人民医院大功率激光手术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设备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核发、有效期内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须覆盖本项目 X 线 + B 超双定位整机配置。
(2)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核发、有效期内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3)辐射安全许可资质(本项目设备为Ⅲ类射线装置):1、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厂家:提供有效期内《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活动范围包含生产Ⅲ类射线装置;2、投标人为境内代理商、经销商:提供自身有效期内《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活动范围包含销售Ⅲ类射线装置,同时提供所投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境内生产厂家有效期内《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生产Ⅲ类射线装置)。

合同包2(临夏州人民医院大功率激光手术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医疗器械经营及生产资质: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第三类有源手术器械或激光治疗设备;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第三类01-02-01钬激光治疗机(泌尿系统激光治疗设备)。
(2)钬激光主机产品资质:所投钬激光治疗机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3)配套内窥镜配件资质:①激光剜除镜、尿道膀胱粉碎镜:须分别具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有效期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②输尿管肾盂镜:须具备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有效期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合同包3(临夏州人民医院大功率激光手术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医疗器械经营及生产资质:(1)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资质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产品资质:所投高端暖箱、暖箱全部产品,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有效期内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若本项目高端暖箱投标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境外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项目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2026年08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09时2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址:临夏市滨河南路110号

联系方式:09306210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临夏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夏市百益城A区13幢1201商铺

联系方式:182150334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临夏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8215033432

临夏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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