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宁夏灵武市古树名木抢救复壮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20日 15:0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宁夏灵武市古树名木抢救复壮项目 | ||
| 品目 | C09029900 |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 ||
| 行政区域 | 灵武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0日 15:0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20日至2026年08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16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预算金额 | ¥396.707366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瑞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69099958 |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武市灵州大道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9501999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锦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灵武市梨花园B区商业街5号营业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69099958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YC)004047
项目编号: NXJH-2026-ZC039
项目名称: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宁夏灵武市古树名木抢救复壮项目
预算金额(元): 3967073.66
最高限价(如有): 3967073.66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古树名木抢救复壮 | 古树名木抢救复壮 | 其他林业服务 | 1 | 本项目对灵武市枣博园和东塔镇 13226 株古树抢救复壮(其中东塔镇古树群共有古树8062株,枣博园古树群共有古树5164株),古树抢救复壮措施主要包括树体保护、环境改善、监测评估三大类具体如下:树体保护措施:加装树体支撑稳固设施358株、树冠整理4965株、腐朽树皮清理及防腐处理1350株、树洞修补160株、病虫害防治13226株、树干涂白8062株;环境改善措施:清理树盘7500株、打透气孔300株、施肥13226株、灌水8062株;监测评估措施:安装视频安防系统30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3967073.66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3967073.66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号)要求,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6.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响应)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8-20 14:05:17 至 2026-08-2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1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③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灵武市灵州大道
联系方式: 18995019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灵武市梨花园B区商业街5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 18169099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吴锋
电话: 1899501999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吴瑞瑞
电话: 18169099958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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