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2026年破路修复项目施工服务(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21日 12:0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2026年破路修复项目施工服务(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1日 12:0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21日至2026年08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11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预算金额 | ¥3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何疆、邝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667815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98号汇福大厦7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059168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7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7667815 | ||
| 附件: | |||
| 附件1 | 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2026年破路修复项目施工服务(二次)([350101]SHG[GK]2026002-120260820001)-文件集.zip | ||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委托,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350101]SHG[GK]2026002-1、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2026年破路修复项目施工服务(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2026年破路修复项目施工服务(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SHG[GK]2026002-1
项目名称: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2026年破路修复项目施工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2026年度仓山片区破路修复工程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2026年度仓山片区破路修复工程服务 | 1(项) | 否 | 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下列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 2.《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092-96 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 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6.《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 7.《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 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 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10.《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1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2.《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J/T 13-119-2010 13.《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09 14.《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 15.《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 16.《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2012 17.《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903-2013 18.《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1 …… 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 15,000,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
采购包2(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2026年度鼓、台片区破路修复工程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2-1 |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2026年度鼓、台片区破路修复工程服务 | 1(项) | 否 | 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下列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 2.《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092-96 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 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6.《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 7.《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 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 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10.《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1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2.《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J/T 13-119-2010 13.《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09 14.《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 15.《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 16.《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2012 17.《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903-2013 18.《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1 …… 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 10,000,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
采购包3(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2026年度晋安片区破路修复工程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3-1 |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2026年度晋安片区破路修复工程服务 | 1(项) | 否 | 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下列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 2.《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092-96 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 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6.《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 7.《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 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 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10.《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1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2.《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J/T 13-119-2010 13.《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09 14.《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 15.《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 16.《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2012 17.《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903-2013 18.《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1 …… 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 10,000,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人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即预算总额的24%)。 ②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40%及以上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60%(即项目整体的24%)及以上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说明: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且满足以上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要求的,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③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⑤投标人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进行认定和声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的相关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材料。;(4)本项目采用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方式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删除本项目“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资格条款要求。。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人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即预算总额的24%)。 ②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40%及以上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60%(即项目整体的24%)及以上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说明: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且满足以上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要求的,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③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⑤投标人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进行认定和声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的相关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材料。;(4)本项目采用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方式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删除本项目“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资格条款要求。。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人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即预算总额的24%)。 ②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40%及以上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60%(即项目整体的24%)及以上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说明: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且满足以上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要求的,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③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⑤投标人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进行认定和声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的相关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材料。;(4)本项目采用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方式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删除本项目“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资格条款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8-21 至 2026-08-2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11 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98号汇福大厦7楼
联系方式:17705916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7层
联系方式:0591-87667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疆、邝璐
电话:0591-8766781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1日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