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精细化工检验检测实训中心设备更新(10)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21日 17: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精细化工检验检测实训中心设备更新(10)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7: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1日至2026年08月29日
每日上午:21: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密封后现场递交至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
预算金额¥38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曼、王博、潘婷婷
项目联系电话024-31918388-357
采购单位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柳江街二段二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321202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8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918388-357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精细化工检验检测实训中心设备更新(10).doc
公告信息
 
精细化工检验检测实训中心设备更新(10)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8-21

  
项目概况

精细化工检验检测实训中心设备更新(10)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45162
项目名称:精细化工检验检测实训中心设备更新(10)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30000.00
最高限价(元):383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供货、安装和调试。安装调试期间的所有配件、耗材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额外费用。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及采购人的技术指标,同时免费提供培训服务及大赛技术支持直至甲方完全熟练运行设备。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且采购的设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1日21时00分至2026年08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密封后现场递交至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30分钟)等无法正常参与投标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用U盘存储递交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必须同时完成"线上递交电子文件"和"现场提交备份文件"两项操作。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未上传线上文件的,投标无效。仅上传线上文件而未提交备份文件的,系统正常运行时线上文件有效,但若遇故障则无法补救,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柳江街二段二号
联系方式:04163212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812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57
邮箱地址:261193597@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曼、王博、潘婷婷
电  话:024-31918388-357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