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2026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21日 21:5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服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省司法厅机关 | ||
| 行政区域 | 陕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1日 21:5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21日至2026年08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28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 ||
| 预算金额 | ¥308.6817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姜仕路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1169855 | ||
| 采购单位 | 省司法厅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8729321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1169855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需求.docx | ||
项目概况
2026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QB-2026051-ZB
项目名称:2026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86,817.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供货任务。具体条款以签订合同为准。投标人须保证产品安全、及时送达,并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投标人承担相应的物流快递费用,物流快递费用可能会增加投标人相应的成本费用,需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相关因素。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供货任务。具体条款以签订合同为准。投标人须保证产品安全、及时送达,并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投标人承担相应的物流快递费用,物流快递费用可能会增加投标人相应的成本费用,需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相关因素。
采购包3: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供货任务。具体条款以签订合同为准。投标人须保证产品安全、及时送达,并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投标人承担相应的物流快递费用,物流快递费用可能会增加投标人相应的成本费用,需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相关因素。
采购包4: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供货任务。具体条款以签订合同为准。投标人须保证产品安全、及时送达,并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投标人承担相应的物流快递费用,物流快递费用可能会增加投标人相应的成本费用,需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相关因素。
采购包5: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供货任务。具体条款以签订合同为准。投标人须保证产品安全、及时送达,并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投标人承担相应的物流快递费用,物流快递费用可能会增加投标人相应的成本费用,需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相关因素。
采购包6: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供货任务。具体条款以签订合同为准。投标人须保证产品安全、及时送达,并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投标人承担相应的物流快递费用,物流快递费用可能会增加投标人相应的成本费用,需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相关因素。
采购包7: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供货任务。具体条款以签订合同为准。投标人须保证产品安全、及时送达,并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投标人承担相应的物流快递费用,物流快递费用可能会增加投标人相应的成本费用,需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相关因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警用服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合同包4(警用鞋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合同包5(警用服饰装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合同包6(警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合同包7(警用服饰装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警用服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需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出具银行为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承诺函或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10)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投标人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6年第二季度修订版)》生产企业,并具备所有产品的生产资格(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取消生产资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合同包2(警用服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需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出具银行为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承诺函或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10)本包专门面向监狱企业,且投标人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6年第二季度修订版)》生产企业,并具备所有产品的生产资格(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取消生产资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合同包3(警用服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需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出具银行为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承诺函或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10)本包专门面向监狱企业,且投标人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6年第二季度修订版)》生产企业,并具备所有产品的生产资格(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取消生产资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合同包4(警用鞋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需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出具银行为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承诺函或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10)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投标人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6年第二季度修订版)》生产企业,并具备相应产品(警用皮鞋类及警用作训鞋靴类)的生产资格(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取消生产资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合同包5(警用服饰装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需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出具银行为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承诺函或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10)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投标人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6年第二季度修订版)》生产企业,并具备所有产品的生产资格(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取消生产资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合同包6(警帽)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需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出具银行为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承诺函或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10)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投标人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6年第二季度修订版)》生产企业,并具备所有产品的生产资格(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取消生产资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合同包7(警用服饰装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需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出具银行为基本户开户银行的承诺函或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10)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投标人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6年第二季度修订版)》生产企业,并具备相应产品(警用腰带类)的生产资格(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取消生产资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至 2026年08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 ;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 ;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根据列装2025式警服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批量集中采购原则,本项目实行统一招标、分别签订合同、分别履约验收、分别申请支付的统招分签方式实施。 资金由陕西省司法厅机关及戒毒系统、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及所属各监狱财政预算组成,实际采购预算共计18,685,817.00元(预算金额包含陕西省司法厅机关及戒毒系统财政资金3,086,817.00元,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及所属各监狱财政资金15,599,000.00元)。 系统中预算仅为厅机关(陕西省司法厅机关及戒毒系统)预算,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及标的清单中仅填写厅机关(陕西省司法厅机关及戒毒系统)的报价,评审报价表中分别填写厅机关(陕西省司法厅机关及戒毒系统)、监狱系统(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及所属各监狱)的报价。价格分以投标人的评审报价表中厅机关及监狱系统报价之和作为评审价格进行计算。
(八)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叁套纸质投标文件(经编标工具生成的文件直接打印,装订成册,在书脊处标明项目名称、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加盖公章,递交的纸质版文件内容确保与线上电子文件保持一致,不允许修改和补充,可邮寄递交(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省司法厅机关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
联系方式:029-87293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
联系方式:029-81169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仕路
电话:029-81169855
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1日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