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雄安新区“金秋双月”购物节活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24日 15: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新区“金秋双月”购物节活动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河北雄安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行政区域雄安新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4日 15: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雄安新区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xiongan.zcy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雄安新区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xiongan.zcygov.cn)(网上开标,无需投标人来现场开标)
预算金额¥2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剑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086927
采购单位河北雄安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采购单位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津海大街未来创新园办公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2-5628127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金石办公区(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金石工业园瞪羚企业加速器2号楼12层12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086927
项目概况
雄安新区“金秋双月”购物节活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雄安新区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xiongan.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T-261618-001

项目名称:雄安新区“金秋双月”购物节活动项目

预算金额:21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

采购需求:雄安新区“金秋双月”购物节活动,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活动结束且全部撤场、资料移交、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1.1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供应商应当提交《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内容及分包企业承担的分包金额;2.1.2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其他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1.3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绿色发展,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雄安新区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xiongan.zcygov.cn)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雄安新区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xiongan.zcygov.cn)(网上开标,无需投标人来现场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01: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雄安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津海大街未来创新园办公区

联系方式:0312-5628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金石办公区(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金石工业园瞪羚企业加速器2号楼12层1203室)

联系方式:0311-83086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剑

电 话:0311-83086927

八、附件

附件01: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公告